2023届风景园林毕业设计终期答辩组织方案

发布者:建筑与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209

建筑与艺术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已临近收尾阶段,经风景园林专业教研室开会讨论决定,2019级风景园林将于2023525日进行毕业设计答辩。为切实加强毕业设计管理,保障毕业设计质量,使毕业答辩各环节工作有序进行,风景园林教研室对毕业设计答辩工作进行了组织与安排,具体方案如下:

一、毕业设计组织管理

1.本次答辩工作在学校分管教学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各学院院长等组成的领导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学院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陈晓华

2)答辩委员:王庆、王正梅、王庆、李静姝武虹孙月周、刘倩、范倩颖、席东亮、蒋文燕

3.根据学生毕业设计的内容和课题类型的不同,本次毕业答辩共组成4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2-3人组成,且各小组设答辩组长1人(具体见附件1)。

二、毕业设计评阅与资格审查

计划于523日之前收齐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电子版成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答辩前的毕业设计评阅与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学生上交的毕业设计成果,并在澳门新银河网站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合肥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未经指导教师同意的毕业设计,不得参加毕业设计答辩。

(二)评阅人评阅

评阅教师由本毕业设计小组指导老师之外的教师担任,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在澳门新银河网站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认真填写“澳门新银河网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同意答辩。原则上两位评阅教师同意,方可答辩;两位评阅教师不同意,不予答辩;如其中有一位评阅教师不同意,送第三人评阅同意后,方可答辩;如第三人评阅不同意,不得答辩。不能答辩者按规定要求,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三、毕业设计答辩

(一)答辩时间与地点

1、答辩时间:20235251300-1630

2、答辩地点:滨湖校区

(二)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1.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并介绍答辩成员;

2.答辩人汇报毕业设计主要内容;

3.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就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对学生的毕业设计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评价,认真填写“澳门新银河网站建筑与艺术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表”,如实记录,给定成绩。

5.毕业设计答辩将采取“回避制”(即指导教师不参加对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工作)。

(三)毕业设计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成绩由中期检查评分(10%)、指导教师评分(30%)、评阅教师评分(30%)、终期答辩评分(30%)组成。每组毕业设计成绩应严格把握优秀(85分以上)率不得超过15%,良好(75分以上)率不得超过65%的成绩分布要求,不得突破。

各专业答辩小组应及时统计学生毕业设计的最终成绩,认真填写“澳门新银河网站建筑与艺术系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并于69日之前向答辩委员会报送学生成绩。

四、二次答辩

对于未经指导老师或评阅老师同意参加一次答辩及一次答辩未通过的学生,由指导教师安排该生对毕业设计进行充实、提高,并于61日参加二次答辩。对于二次答辩仍未通过的学生,考虑实施毕业设计重修。


建筑与艺术学院 风景园林教研室

2023523

附件1.docx

表1-2  2023届风景园林毕业设计答辩分组名单表.docx